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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德市妇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宁德市妇联 更新时间:2016-1-11 17:08:07

  关于印发宁德市妇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宁德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严格执行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进市妇联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推动妇联改革和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 强化学习教育,落实从严依规治党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

  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学习把握《条例》、《准则》要求,特别是关于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妇联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作为党课教育内容,每年为党员上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以坚定的决心、严格的要求、过硬的措施,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把管党治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党建带妇建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梳理并明晰违纪和违法的界限,让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将党规党纪普及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法律法规普及活动有机结合,推行会前学规学纪。充分利用妇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将党规党纪送到每位党员干部手中。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干部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坚持强化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挖掘、逐项梳理,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形成风险意识牢筑、风险苗头常查、风险体系密织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研究,突出抓好项目安排及监管、人事调整、物质采购等关键环节的“财权、人权、物权”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方针,全力保障、推动妇女儿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紧密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部署开展惠及妇女民生的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宏观层面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扎实抓好妇女之家建设等工作。想方设法解决好留守妇女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要把基层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一件一件解决好、落实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为抓手,以12338维权热线咨询平台、巾帼志愿服务等为载体,切实扩大妇女组织覆盖面,提高和改善基层妇女干部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以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四、注重家庭文明,深化廉洁家庭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工作。大力开展廉洁知识宣传,倡导机关干部自觉守廉、家庭成员积极助廉、广大群众积极督廉。在重大节日来临之际,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家庭”短信和“家庭助廉倡议书”,利用网站、微信及各种媒体开设廉洁家庭建设专栏,集中宣传活动动态信息,展示廉洁家庭建设成果。扎实开展以“家庭助廉、共促和谐”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活动,建设教育基地,签订廉洁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故事分享会,开展读书活动,开展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家属的廉洁意识、法纪意识和自警意识。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廉洁家庭建设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以好家风好家训支撑好的社会风气。

  五、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反腐倡廉实效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分解到岗到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各部室积极发挥部门职能,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的,实行严格问责,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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