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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妇联主席 陈美莺在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推进会上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宁德妇联网 更新时间:2012-11-16 17:18:45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市委政法委和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推进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妇女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省妇联王秋梅副主席以及多年来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获得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按照会议的安排,由我代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简要回顾两年来 “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等下,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林鸿还将做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两年来工作回顾

  两年来,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在市委、

  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在服务“平安

  宁德”建设中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机制保障,形成创建合力

  全市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把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着力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亲自担任组长,并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亲自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年初,领导小组制定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意见,提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从本部门职能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全市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先后召开各级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是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健全检查、考评、督导、审核等制度,强化管理 。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宁德市各县(市、区)“平安家庭”考核标准》,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来抓;制作了《宁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度表》,各县(市、区)每季度上报一次活动进展情况;市综治办委托市城调队对各县(市、区)及各乡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知晓率进行抽查,并把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指标之一;市妇联在全市维权干部培训班、全市妇联维权“三制”推广工作现场会、全市县(市、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多次对“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要求坚持从“抓点、扩面、筑网络、促创新”四个方面和“五个一”工作措施,即一条固定标语、一份入户宣传单、一场影响较大的授牌仪式、一套规范的评选程序、一套完整的档案来抓好“平安家庭”基础工作;8月份,市妇联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暨“家庭拒绝邪教”工作开展了专题检查督导。同时,结合每次下基层调研、慰问等活动进行随机督查。坚持做到年中有检查,随时有督察,年终有考评,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相应制定滚动管理办法,对全市创建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示范户实行滚动管理,实行“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审核”。 目前,全市共评选“平安家庭“80.6 万多户,占全市家庭总户数的 90 .7%;示范村(社区)1947 个,覆盖面达 90 %;示范乡镇76个,覆盖率达到 61 %,实现了省定目标。

  三是健全部门合作制度。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注重整合资源,强化部门合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办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列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列入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部分县(市、区)还给予较高分值,如寿宁、屏南达到8分、6分,促进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财政部门给予“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创建活动经费都按要求达到5万元以上,确保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文明办在评选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时,把“平安家庭”创建成效纳入考评内容;公安部门加大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和禁毒、禁赌的打击力度;司法行政部门将“平安家庭”法制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重点部署和认真督查;民政部门将创建“平安家庭”作为和谐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共青团广泛开展“青少年平安成长”行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建“平安家庭”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各级妇联积极牵头协调,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全市形成“党政领导重视、妇联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创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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